关于“发起审批”按钮的权限

新设置权限集,怎么设置“发起审批”权限?

权限集文档:管理数据访问权限 - 管理员向导

权限集详细页可以设置对象权限, 对象权限中”允许编辑“是设置“发起审批”权限的一个条件。

经过测试,权限集增加了“查看指定分部”和“修改指定分部”,如果不选指定分部,也是无法“发起审批”权限的。

请参考文档 管理数据访问权限 - 管理员向导 权限记录权限,只要当前用户对当前记录有权限权限就可以发起审批了。

按照文档,详细读了一下权限策略,并且做了一下实际场景配置。
当前简档和权限集都是自定义。
问题:
1、权限集中,对象“允许编辑”,编辑按钮不能出现。
2、配置允许“修改本分部”,编辑按钮也无法出现。
3、此问题是配置流程中,“发起审批”按钮不见引起。后经过尝试,只有配置“修改所有记录”编辑、删除和发起审批按钮才出现。如果需要配合,我这可以线上演示。
当前版本是2.1.76

问题1中“允许编辑”指的是只能修改自己创建的记录,不能修改其他人创建的记录,问题2也类似,表示只能修改属于本分部的记录。

这个问题,是因为我配置对象流程后,没有“发起审批”按钮。上面说只有编辑权限了,才能有此按钮。
后来,只有设置为“修改所有记录”权限,才能出现“发起审批”按钮。
此权限过大
如果一旦进入审批流程,那么此记录将无法修改。但是设置为“修改所有记录”权限后,审批过程中,也可以修改。

你不需要把“修改所有记录”权限放给需要发起审批的人,只放开“允许编辑”就够了,比如请假申请,你不需要给普通用户分配“修改所有记录”权限给请假单对象,只需要“允许编辑”,“允许创建”就够了,这样请假的人可以新建一个请假单,也能修改或“发起审批”他自己新建的请假单。

我也是这么理解的,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。我把这些对象的“允许编辑”权限都放开了,可是编辑按钮就是出不来。不只一个对象。其它对象的编辑按钮也都出不来。


下图是对象详细,没有编辑按钮。

当前版本是2.1.76

请确保当前登录用户是发起审批的用户。

我也遇到一样的问题,当前帐户新建的数据记录,在查看页面没有发起审核、编辑和删除按钮,只有给当前帐户的简档分配修改所有记录权限后才会显示。

这个问题会直接影响审批流程的正常使用,请帮忙处理,谢谢。


看你截图说没有编辑权限,但是字段上显示了编辑按钮呢,是不是说右上角没有显示编辑按钮?
请点击右上角的关于按钮看看版本号是不是76,或者直接升级到最新版本看看?
image

此问题已解决。谢谢!

请问是怎么解决的

还是设置权限的问题。
设置个人编辑权限,就能有发起审批按钮。但是要注意。如果还有部门编辑权限,那么就有问题了。